等待結局:走出去亦需合作
“中聯關于‘路條’的說法,應該撼動不了三一收購結果。”
2月14日當天,本報記者就關于“小路條”的規定,是否存在排他性——即發改委出具確認函之后,除了收到批復的企業之外,其它企業是否不得再參與海外同一標的的競購,向國家發改委外資司司長孔令龍進行求證,他指出“這不一定,主要是企業需進行信息報告,讓主管部門知曉”。他同時表示不便就三一、中聯競購普茨邁斯特這一具體案例進行評論。
三一重工內部的一位負責人士則向記者強調,關于路條的回應沒有太大意義:“對普茨邁斯特的收購,是符合市場規范和國際慣例的一場收購。”
雙方不同的立場中,工程機械行業激烈的競爭關系可見一斑。沒有爭議的則是,普茨邁斯特在全球混凝土設備領域的技術地位,及其“大象”品牌的全球知名度,是任何一家競購者所追求的。
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此前表示,普茨邁斯特花54年時間所建立的全球化服務、銷售體系、世界級的技術,使得三一的國際化起碼提前了5年時間,“是一個將決定全球競爭格局的、決定三一行業領導地位的戰略性并購,所以它價值連城”。
三一重工在龍年的開春之際成功吞下西方大象,轟動海內外業界。一個原本默默無聞的行業追隨者者,買下自己的榜樣,順利登上全球混泥土設備寶座,這是否就是“謀權篡位”?當然,在商業界中,無所謂篡位與否,誰的實力強大,誰就應該領導行業向前發展,這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科技進步的需要。而且是雙方彼此達成的意愿,也算是一個原本的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