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來,談合同能源管理的春天和突圍還為時過早,但是這并不妨礙年初時節能服務公司們對2011年的遐想。眼看,2011年的大幕已經在落下的途中,2010年和2011年的政策春風導向并沒有真正讓合同能源管理如沐春風,雖然來勢洶洶,但橫亙在節能服務公司面前的資金難題和融資難題,讓合同能源管理盡管已然在中國著陸,卻過程艱辛。
近兩年才逐漸進入大眾視野的合同能源管理,其實已運行十多年之久。引進之初的中國正處于從計劃向市場體制轉型的過程,過去節能工作基本上是計劃主導。上世紀80年代初,國家計委設置節能計劃局,負責國家重大節能措施專項資金的管理,后改組成立國家能源投資公司節能公司,這也正是中國節能集團的前身。向市場經濟轉型后節能工作怎么辦?要想真正理解合同能源管理,理解2011年市場大規模放開的含義,不得不回顧那段歷史。
應該說1998年是分割點。1998年之前,國家財政拿一部分資金,銀行配套一部分,幾家主要商業銀行均設置節能專項貸款額度,但是節能貸款計劃并不掌握在銀行手里,而是國家能源投資公司節能公司來主導,節能項目申請貸款必須有計劃,銀行才能放貸。轉型時,當時的國家經委(現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共同籌劃和組織實施了“中國節能促進項目”,目的是把國外立足于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節能投資新機制引入中國,這個新機制就叫合同能源管理,英文為Energy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
從1996年開始,“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一期工程設計了三家示范性的節能服務公司,北京、山東、遼寧各一家,世界銀行和全球環境基金不但在技術援助和人員培訓上給予支持,還從1998年開始根據各家節能服務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開發進度需要,提供給每家公司130萬美元歐盟贈款和500萬美元GEF贈款作為項目開發資金。在1998年,630萬美元是很大的支持。兩年后,也就是2000年,中節能受托對這三個公司的20多個節能項目進行檢查和后評估,看實際執行有沒有問題,還有哪些障礙,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適合不適合中國,從項目目標、實施過程、示范效果幾個方面來做,通過評估發現這個新模式頗受用戶歡迎。
此后,平穩度過了10年,直到哥本哈根大會。由于缺乏配套的政策支持,10年來,最初的三家節能公司用完贈款和相應配套資金后,轉行的轉行,沉寂的沉寂。稅收不明確,最初三家公司去交稅竟然套用三種不同方式;融資太難,沒有銀行愿意貸款給只能拿未來收益作空頭抵押的節能公司。沒有國家政策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如同一張空頭支票,偌大的市場摸不著,轉瞬即逝。
直到2010年《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出臺,其中提到了稅收優惠政策,提出解決融資問題,提出將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在能源“十二五”規劃中主線就是把幾十年來常說的“以煤炭為基礎、電力為核心”的能源戰略轉變為“以節能為第一”。于是,2011年被理所當然的寄予厚望。
除了技術一無所有
近日,專家指出,“節能服務產業發展依舊面臨融資難的問題”。節能服務產業約70%都是中小企業,據了解,因為資金受限,有些節能公司不敢接大單子,影響了公司發展,甚至不得不關張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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