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產學研戰略聯盟的組織形式和運行機制
(一)產學研戰略聯盟的組織形式
半導體照明產學研戰略聯盟接受廣東省科技廳、省部產學研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科技廳重大項目專項辦公室的指導。聯盟在發起單位自愿結合的基礎上、在成員單位選舉產生的聯盟理事會領導下,制訂并簽署聯盟協議,遵守聯盟章程,成立在契約約束基礎上、長期合作的戰略聯盟。
半導體照明產學研戰略聯盟組織構架圖如下:
1、聯盟成員大會,聯盟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代表組成,決定聯盟技術發展方向與重點工作任務,決定理事會各機構的設立和工作安排,協調資金籌措、使用、成果轉化及收益分配方案等聯盟重大決策事宜;
2、理事會是成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第一屆理事會由聯盟發起人組成。在閉會期領導本聯盟開展日常工作,對成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職權:修改章程;業務活動計劃;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增加開辦資金的方案;本聯盟的分立、合并或終止;罷免、增補理事;內部機構的設置;審議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由理事會推選產生一名理事長單位(中山大學)和五名副理事長單位(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鴻利光電子有限公司、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公司、中山市木林森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藍科電子有限公司)。
理事長是本聯盟的最高組織人。理事長職權: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指導秘書處執行理事會的決議;負責組織項目的專家委員會。
副理事長職權:直接對理事長負責,協助理事長工作;接受理事長的委托,在所屬地區成立聯盟分支機構,承擔聯盟指派的下屬職能中心運營工作。
3、秘書處的職責由“中山大學”代行,負責具體執行聯盟成員大會決議,協助理事會管理各專業部門及成員在聯盟內的活動;負責起草理事會文件、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計劃,組織召開各項會議和活動,組織協調各項目組的工作,負責聯盟財務管理、接待后勤、宣傳公關等工作。
秘書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通過。秘書長負責主持聯盟秘書處日常工作,執行理事會的決策,協調秘書處、產學研項目組、技術創新平臺、信息服務平臺的日常工作。
4、戰略發展顧問委員會由廣東省科技廳負責人、各地市科技局負責人、聯盟正副理事長單位負責人組成,負責推動產學研戰略聯盟樹立清晰而明確的戰略發展目標。為有效促進有關工作,聯盟設顧問委員會主任一人,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5、專家委員會負責研究聯盟的技術發展方向與重點研發項目,審核項目可行性方案、項目預算與項目計劃,并向理事會報告。
6、產學研戰略聯盟運作管理未來將通過一家實體單位來運營,該單位將作為產學研戰略聯盟具體服務職能的執行機構,可以由聯盟成員共同出資組建,也可以是聯盟成員內具有承擔能力的具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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