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深圳市政協提案委員會《關于推進電動汽車發展的提案》的答復中了解到,公共交通和出租車領域將是深圳示范推廣工作的一個重點,根據示范推廣方案,深圳自2009年到2012年將共計示范推廣4000輛新能源公交車,其中2009年至2010年850輛,2011年930輛,2012年2220輛。示范推廣出租車2500輛,其中2009年至2010年100輛,2011年1000輛,2012年1400輛。截至目前,730輛混合動力公交大巴、50輛純電動出租車相繼投入了示范運營(行)。
深圳市發改委在提案回復中表示,深圳正在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發展規劃,規劃在“十二五”期間,進一步發揮深圳新能源汽車的產業集群優勢,特別是長安標致項目落戶深圳,將使深圳初步形成東、西兩個汽車產業基地。
與此同時,在汽車產業整體發展的基礎上,深圳也將重點打造年產值800—1000億元的國家級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實現20萬輛新能源汽車整車、60萬套電動汽車動力總成的產能規模,建立2—3個國家級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研發測試中心,使深圳成為全國乃至全球重要的新能源汽車整車與關鍵零部件研發、測試、制造中心之一。
純電動汽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據了解, 去年6月深圳被國家確定為全國五個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之一。按照相關原則,深圳組織編制《深圳市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助試點實施方案》,并于2010年7月5日通過了財政部、科技部專家論證會評審。
深圳發改委表示,在新能源汽車購車補助方面,地方財政補助采取遞減機制,按銷售量逐步減少補助,政府補助不超過新能源汽車與傳統汽車的差價。其中,對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首批1萬輛按2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第二批1萬輛按15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剩余部分按1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最高補助3萬元/輛。
而對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容量超過30千瓦時的部分,前2000輛按2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后1000輛按15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純電動最高補助6萬元/輛。
此外,深圳還對動力電池回收給予補助。深圳發改委表示,對動力電池實施強制性回收,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建立回收資金專戶,自銷售收入中每輛車提取600元,地方財政給予每輛車一次性動力電池回收補助300元,共同納入動力電池回收資金,專項用于動力電池回收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