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兩位在目標制定方面最著名的教授——埃德溫·洛克和蓋里·萊瑟姆在《美國心理學家》發(fā)表了一篇文章,總結了35年的研究結果。具體發(fā)現如下:
(1)比起敦促人們拼命努力,指定具體的、困難的目標總是更容易提升表現。
(2)目標高一些比低一些效果好,目標定高一點或難一點效果更好。
(3)時間表緊張比不趕時間更能帶動快速的工作節(jié)奏。
(4)公開宣布目標會增加個人的投入。
(5)在實現目標方面,雙方商定還是由領導指派差別不大。
這么看來,關于制定戰(zhàn)略目標方面的爭論可以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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