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正式發布,文件提出水利發展的目標,“力爭通過5年到1年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體系,重點城市和防洪 保護區防洪能力明顯提高,抗旱能力顯著增強水。”
2011年7月4日,財政部,水利部聯合發布《關于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方政府從7月1日起對土地出讓凈收益“嚴格按照10%的比例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這一規定為各地水利建設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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