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資本邦了解到,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新型儲能市場定位,建立完善相關市場機制、價格機制和運行機制。通知提出,新型儲能可作為獨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鼓勵新能源場站和配建儲能聯合參與電力市場;加快推動獨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配合電網調峰,獨立儲能電站向電網送電的,其相應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業內人士指出,我國新型儲能正在邁入規模化發展的關鍵階段,此次《通知》提出,新型儲能可作為獨立儲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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