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職權:修改章程;審議業務活動計劃;審議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增加開辦資金的方案;本聯盟的分立、合并或終止;罷免、增補理事長、常務理事;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監事職權:檢查本聯盟財務;對本聯盟理事長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當本聯盟理事長的行為損害本聯盟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發現本聯盟運作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其工作,費用由本聯盟承擔。
理事長:理事長由理事會推選產生,理事長是本聯盟的最高決策人和組織人。
理事長職權: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指導秘書處執行理事會的決議;負責組織項目的專家委員會。
常務理事:常務理事由理事會推選產生,向理事會負責,負責日常重要事情的決策,負責監督執行本聯盟章程和理事會決議,審議理事會方案。
常務理事職權:聘任或者解聘本聯盟秘書長;吸收新的理事單位成員;內部機構的設置;審批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其它理事會授權的事項。
理事會秘書長:本聯盟理事會設秘書長一名,秘書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通過。秘書長負責主持聯盟秘書處日常工作,執行理事會的決策,協調辦公室、產學研項目組、信息與發展戰略研究中心和責權利保全項目組的日常工作。本聯盟秘書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理事會秘書長職權:主持聯盟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組織實施聯盟年度業務活動計劃;擬訂聯盟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擬訂內部管理制度;協調辦公室、產學研項目組、信息與發展戰略研究中心和責權利保全項目組的日常工作;聘任或解聘內設機構負責人;收集和處理企業及高校院所的其他建議。
專家委員會:由理事會根據研究的技術方向確定專家小組。
專家委員會職責:研究聯盟的技術發展方向與重點研發項目,審核項目可行性方案、項目預算與項目計劃,并向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報告。
秘書處職責:起草理事會文件、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計劃,組織召開各項會議和活動,組織協調各項目組的工作,負責聯盟財務管理、接待后勤、宣傳公關等工作。
信息與戰略研究中心:信息與戰略研究中心為企業及高校院所提供資源共享、服務共享的組網式服務,建立穩定的信息集散中樞,對行業動態進行持續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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