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整體生產力水平較低。煤炭領域很多基礎理論和重大技術亟待突破和創新,煤炭技術裝備的自動化、信息化水平及可靠性程度低,采掘機械化程度和生產效率遠低于先進產煤國家。產學研融合程度較低,專業技術人才嚴重短缺,煤炭生產建設快速增長受到制約。小煤礦數量仍占全國煤礦總數的80%以上,絕大多數裝備水平差、管理能力弱、職工素質低、作業環境差。
四是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全國大中型礦井平均開采深度接近500米,且以年均約20米的已占30%。超過千米的深井達30處。隨著采深增加,煤炭開采條件更為復雜,高瓦斯礦井每年增加4%,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每年增加3%;占1/3產能的煤礦亟需安全改造,占1/3產能的煤礦需要逐步淘汰。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時有發生,煤礦安全生產問題依然突出。去年11月10日,云南省師宗縣私莊煤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5人死亡,煤礦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
五是煤炭開發對生態環境影響大。煤炭開采引發水資源破壞、瓦斯排放、煤矸石堆存、地表沉陷等問題,對礦區生態環境造成危害。煤炭生產完全成本制度尚未建立,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投入不足,一些礦區“舊賬未還、又欠新賬”,給將來發展埋下隱患。資源枯竭礦區環境治理任務艱巨,轉型發展負擔沉重。
六是行業管理不到位。行業管理職能分散、重疊,行政成本大、效率低。大型整裝煤田人為肢解,資源配置與礦區總體規劃缺乏有效銜接。部分企業炒作礦業權,部分地區片面以就地轉化為條件配置資源,資源獲取成本升高,一些老的煤炭企業資源接續尤為困難。行業準入門檻低,一些不具備技術和管理實力的企業投資辦礦,存在安全保障程度低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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