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中的比亞迪電動車燒剩架子
21世紀網綜合 5月28日下午,深圳交警就5·26飆車連撞兩的士致3人死亡事件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徐瑋宣布,肇事司機為侯某某,沒有頂包。此外,針對比亞迪電動車起火問題,警方表示正在組織專家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會對社會進行公布。
5月26日凌晨3時08分許,深圳市濱海大道僑城東路段,一輛GTR跑車與一輛寶馬深夜街頭狂飆,途中撞上兩輛的士,致使其中一輛比亞迪電動出租車起火,車內3人死亡。
事故發生后,跑車司機侯某現場棄車逃逸,在當日上午10點左右到福田交警大隊自首,但被死者家屬疑為頂包。
本次事故發生在周末,受此影響,比亞迪周一A股早盤一度跌停,尾盤拉升至收盤跌幅收窄至2.58%報23.75元,但其H股仍大跌5.93%報15.24港元。

比亞迪股票變動
事故中,比亞迪電動出租車被撞后起火致車內司機及乘客死亡,令眾人對電動車的安全性能起質疑。警方在通報中表示,跑車對電動車左后尾造成第一次碰撞,電動車第二次碰撞路邊大樹,位置是車后尾中間,也就是電池放置的部位。針對電動車起火原因,警方回應,在深圳市,因為碰撞造成起火是第一例。深圳市正在組織專家進行調查,起火點在哪里,有沒有爆炸,相信調查結果會對社會進行公布。
比亞迪電動車未進行全面安全測試?
與普通汽車不同,比亞迪E6電動車的電池位于底盤下,與地面僅有15厘米左右的距離,且沒有防撞桿的保護,顯得分外脆弱。
汽車安全與節能國家重點實驗室副主任宋健表示,比亞迪電動車或在量產前沒有做全面的檢測,如在追尾情況下發生著火爆炸事件可能等的測試 。而普通汽車由于油箱受到保護,發生碰撞后不易起火。新能源汽車電池裝在尾部,受碰撞較容易起火。宋健還指出,目前鋰離子電池安全性能并未完全通過。那么,在未能保證安全性的情況下,電動車強行上路,豈不是置國民生命于不顧?
侯某傷情與事故現場情況吻合醫院男子為巧合
徐煒表示,侯某前來自首時左眉、左手骨至右前胸挫傷與事故撞擊致使安全氣囊彈出的現場情況吻合,間接否認了“頂包”一說。
徐煒說,跑車撞車時時速至少180公里。在調查過程中交警找到了6個當事人,另有11個證人。跑車上的3名女子事發后被一輛奔馳小車接走。侯某則被接到大梅沙游艇會所某房間,該房間早已開好。
深圳交警稱,此前醫生辨認的受傷者,系摔傷就診者,與跑車上的三女子不認識,只是湊巧進來就診。有其摔傷視頻為證。現場還看到侯某逃逸后進入游艇會的視頻,當時光著腳,與實際情況相吻合。
侯某背景:與車主關系密切,可隨時使用跑車
侯某來自廣西農村,初步了解是沒有特別的背景。該紅色跑車有3個人有使用權,包括法人代表許某。由于侯某追隨公司多年,許某把車鑰匙留給了侯某,車便由侯某管理。事發當時許某正在布吉。許某輝與天某泰工程公司法人代表許某周是叔侄關系。而肇事司機候某在許某輝底下工作多年,是除許某輝之外,公司內部僅有的可開走跑車的人的幾個人之一。
疑惑 現場視頻缺失
現場記者一再要求播放碰撞現場視頻,徐煒表示,交警掌握的視頻只能遠遠看到起火,至于如何碰撞,肇事者如何逃逸的現場并無視頻清晰拍到!“在濱海大道上的視頻無法做到全方位覆蓋,我們也已經盡力找了周邊的所有視頻”。
區間測速監控可拍到駕駛者
記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深圳濱河大道全路段便已啟用了區間測速,最高限速均為80公里。據了解,區間測速系統是通過在道路卡點架設攝像機建立監控抓拍系統,能清晰抓拍到車輛的牌照號碼、顏色、物理大概尺寸以及駕駛員特征等信息,對于監控超速行為非常有效。
按照交警提供的信息,車禍前肇事跑車時速達到180km/h,已嚴重超速,司機應該已被監控錄像拍下,交警應該能夠掌握到車禍前肇事司機的圖像。而警方并未能提供此視頻,著實讓記者感到疑惑,最新消息21世紀網會繼續為您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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