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征收車船稅;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征車船稅。對于不屬于車船稅征收范圍的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通過聯合發布《不屬于車船稅征收范圍的純電動燃料電池乘用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
根據通知,所稱節能汽車,是指以內燃機為主要動力系統、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優于下一階段目標值的汽車。所稱新能源汽車,是指采用新型動力系統,主要或全部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通知明確了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認定標準、目錄管理規定。但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船舶的認定標準、目錄管理規定將另行制定。
政策解讀:
首批車型以小排量汽油車為主
首批車型目錄中涵蓋十家合資和自主品牌的近50款乘用車產品,全部為排量在1.6L以下的產品,其中包括大眾高爾夫、邁騰、朗逸;通用愛唯歐、凱越;日產陽光、騏達、奇瑞QQ等熱銷產品,而這些也基本都是此前享受3000元節能惠民補貼的車型。
業內認為此次減免車船稅是將補貼從購買環節轉移到消費環節,但補貼幅度相比原有3000元一次性補貼有所降低。
混合動力無明顯政策傾斜
值得注意的是,首批目錄中并沒有出現首次納入國家政策補貼范圍的油電混合動力車型。據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國家相關部門或還在針對具體產品制定細化政策。
國內汽車評論員鐘師表示,《通知》僅籠統地將混合動力概念納入到了減免車船稅范圍中,但未針對具體車型制定政策。國內市場上在售的非插電式混合動力根據電動機參與輔助驅動的比例高低而分為輕混、重混兩種,“兩種混合動力技術在節油效果上有很大不同,如果政策一刀切,則難以保證公平性”。
另外,混合動力車型與傳統的小排量車型享受完全一樣的減半征收車船稅優惠,并不能突出國家對混合動力的政策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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