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9日,國務院正式印發了《國務院關于近期支持東北振興若干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開工建設遼寧紅沿河核電二期項目,適時啟動遼寧徐大堡核電項目建設”。不少媒體談及核電重啟,本人認為這是理解錯誤,不是“核電建設重啟”,而是“核電新項目啟動”。具體分析如下:
何為“重啟”?
2011.3.11日本福島核事故后,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應對日本福島核電站核泄漏有關情況的匯報。會議強調,要充分認識核安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核電發展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會議決定:
(一)立即組織對我國核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通過全面細致的安全評估,切實排查安全隱患,采取相關措施,確保絕對安全。
(二)切實加強正在運行核設施的安全管理。核設施所在單位要健全制度,嚴格操作規程,加強運行管理。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三)全面審查在建核電站。要用最先進的標準對所有在建核電站進行安全評估,存在隱患的要堅決整改,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要立即停止建設。
(四)嚴格審批新上核電項目。抓緊編制核安全規劃,調整完善核電發展中長期規劃,核安全規劃批準前,暫停審批核電項目包括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
在上述“國四條”的指引下,2011年3月直至2012年12月的近2年期間內,中國核電停止了新開工機組的批復,而核電建設程序十分嚴格,即便是已經獲得核準的福清#4機組和陽江#4機組以及3.11之前實質已經通過國務院核準的榮成高溫氣冷堆項目也因執照申請等工作暫停而未能實現開工。因此,“重啟”是針對當時“國四條”做的“暫停審批”要求來說的!
“國四條”提出的“重啟”條件實際在2012年底已經滿足
在國務院的領導下,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了全國民用核設施綜合安全檢查,完成了相關在運在建民用核設施的安全評估,形成了《福島核事故后核電廠改進行動通用技術要求(試行)》,進行了相關安全改進。
國家環保部/核安全局組織研究并編制了《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簡稱“核安全規劃”),2012年5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綜合安全檢查報告和核安全規劃,同意公布并向社會征求意見,完成了相關修訂。《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也于2012年10月24日獲得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標志著中國核電“重啟”條件已全面滿足。
在經歷了系列的檢查之后,福清#4機組和陽江#4機組于2012年11月17日FCD;12月4日,國家環保部/核安全局正式批復了榮成高溫氣冷堆的建造許可證,12月9日FCD;12月19日,國務院正式核準了田灣二期擴建工程,12月26日,國家環保部/核安全局正式批復了田灣二期的建造許可證,12月28日,田灣#3機組FCD。2013年9月13日,環保部批復了陽江核電廠#5、6機組建造階段的環評報告,(采用達到三代安全目標水平的ACPR1000技術建設),#5機組于9月18日、#6機組于12月23日FCD;田灣二期#4機組于9月27日FCD。因此,實際上中國的核電新機組開工建設于2012年底已正式“重啟”。
“是啟動東部沿海地區新的核電項目建設,而不是重啟”
2014年4月18日新一屆國家能源委員會首次會議研究討論了能源發展中的相關戰略問題和重大項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指出“要在采用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時在東部沿海地區啟動新的核電重點項目建設”。6月13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在研究能源安全戰略時,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指出"在采取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緊啟動東部沿海地區新的核電項目建設"。
綜合解讀黨中央、國務院的這兩次重要會議,均提的是“啟動”而非“重啟”。這種“啟動”主要針對的是今年到目前為止并沒有一個核電新項目獲得核準開工、FCD所說的。
為什么強調“啟動東部沿海地區新的核電項目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時提出“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指出“立足國內多元供應保安全,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著力發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氣、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的能源供應體系”。我國經濟發展和能源資源環境約束之間的矛盾日趨明顯,今年以來中東部地區長期連片霧霾天氣是對我們的一種警示。黨中央在此時提出“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提出“堅決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著力發展非煤能源”等重要舉措,意義重大。雖然核電建設周期長,但“啟動新的核電項目建設”決策這更凸顯了中央在調整能源結構、推動能源革命的決心。對比4月份的新一屆國家能源委首次會議和6月份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精神,后者少了“適時”兩個字,這從某種層面反映了中央在發展核電方面的推動力加大。
東部沿海經濟發展較快、電力需求和環境壓力較大,長三角、珠三角和環渤海京津冀地區禁止新建燃煤電廠,發展核電替代化石能源勢在必行;再加上當前我國初步具備啟動的新核電項目(紅沿河二期、福清#5、6機組、海陽二期、陸豐一期、徐大堡一期、田灣二期#5-6、三門二期以及榮成國核示范)均位于東部沿海。
因此,強調“啟動東部沿海地區新的核電項目建設”就不足為奇了。
《意見》提出“開工建設遼寧紅沿河核電二期項目,適時啟動遼寧徐大堡核電項目建設”的意義
《意見》提出的紅沿河二期、徐大堡核電項目是符合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關于啟動東部沿海地區新的核電項目建設的精神的;從區域戰略來說,核電這種重大投資項目加上對東北本身高端制造業的拉動等對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將有重要意義;從區域協同發展角度而言,紅沿河和徐大堡核電站都屬于環渤海經濟圈,發展核電這種安全環保的低碳能源是符合區域環境現實要求的。
因此,東北地區紅沿河二期項目作為今年“新啟動”的首個項目,是最有條件的,也十分具有重大的象征意義和實質意義。
其他可能新開工的項目展望
根據網上公開的信息,除了紅沿河二期項目外,獲準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還有三門二期、海陽二期、陸豐一期、徐大堡一期、漳州一期等10臺AP1000機組以及福清#5、6機組(華龍一號)、榮成國核示范一期(大型先進壓水堆核電站重大專項CAP1400示范工程)、田灣二期(#5、6機組,CPR1000);防城港二期#3、4機組也正在按照華龍一號開展前期工作。從環評情況我們可以對前期項目進展情況做一個側面了解。
目前獲得國家核安全局選址階段環評批復的還有福清二期#3-6機組(2009年9月2日,其中#3-4機組已開工)、田灣二期#5-6機組(2010年5月4日)、海陽二期(2014年3月17日)、徐大堡一期(2014年4月8日)、國核示范一期(2014年6月17日)、陸豐一期(2014年6月18日)等項目,三門二期選址階段環評待批復、漳州一期選址階段環評剛剛啟動公示。
目前已經通過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的還有福清二期#3-6機組、田灣二期(#5、6機組)、海陽二期、徐大堡一期、陸豐一期;國核示范一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進行了審查,正在收口過程中。
今年內開工的項目除了紅沿河二期外,還有可能的機組將從上述機組中選擇。由于到年底開工只有4個月左右的時間,具體還能夠新開工哪個項目有待其核準條件、建造許可證申請辦理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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