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由于歐美的“雙反”,以出口為主的中國光伏產業前景暗淡無光,光伏行業兼并重組一直處于“雷聲大、雨點小”的尷尬局面,7月15日出臺的《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欲將光伏企業兼并與電站項目開發審批進行捆綁銷售,這種非自愿的兼并,是否真能給光伏產業帶來美好的前景?
《指導意見》特別強調要加快扶優汰劣、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并提出“利用‘市場倒逼’機制,加強政策引導和推動”、“鼓勵多晶硅制造企業與先進化工企業合作或重組”等具體措施。作為《指導意見》的配套政策之一,工信部已初步完成推進光伏行業兼并重組的政策方案。據透露,新的政策方案與以往不同的是,光伏業兼并重組,除以企業自愿為基本原則之外,地方政府可能會在未來電站項目開發審批時,適當將其與兼并整合當地光伏企業情況相掛鉤,從而“倒逼”出企業參與兼并重組的積極性。
在光伏行業景氣度每況愈下的近兩年,已有多家A股公司在無意中試水并購“模式”。據粗略統計,自2011年下半年至今,包括愛康科技和京運通在內的多家公司從下游制造業延伸至上游電站開發的過程,都是以先收購西部某些地方光伏企業股權為依托,而后才與企業所在地政府簽署電站開發協議。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這些企業在被收購前已處于虧損的境地。
對于此種政策路徑,一位券商分析師評價道,在行業不景氣的情況下,這種“加包袱”式的交易并非正常的企業并購行為,其實質是地方政府發放電站開發項目“路條”以收購當地企業作為條件。
該分析師進一步指出,目前,國內光伏電站開發如火如荼,各路企業和資本紛紛削尖腦袋擠進這一前景廣被看好的產業“藍海”。如果地方政府將項目審批與兼并重組當企業相掛鉤,無疑將為各地瀕死的眾多光伏企業帶來無限生機。“至少,意圖到某地開發電站的光伏上游制造商,可以把電站建設需要的一些硅片或電池板訂單分給當地企業來做,盡管這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兼并重組。”該分析師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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