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日益擁堵的今天,地鐵的便捷是大眾所公認的,因此,每個城市能擁有幾條地鐵線,快速達到城市的每一個角落,是眾多市民的夢想。在經濟高速發達的今天,這一夢想也許在很多城市都會很快實現,據了解,已批復建地鐵的城市已多達36個,到2020年,地鐵將達到6000公里。
國家發改委基礎司巡視員李國勇日前曾表示,到2015年我國軌道交通運營里程將達3000多公里,“十三五”期間我們還要增加3000公里,也就是說到2020年達到6000公里,這樣的話我們大概的投資額是需要3萬億至4萬億。
用三條規定進行“一刀切”的做法被詬病,有些城市的財政收入和G D P達到要求,也有錢上地鐵項目,但是客流量還沒達到要求,按照規定就不能修。5月1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全國電視電話會議指出,要把一些確需審批但由地方實施更方便有效的投資審批事項,以及量大面廣的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堅決下放給地方。
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運輸經濟與技術研究室主任李連成表示,審批權下放地方后,能否引來軌道交通建設高潮取決于資金能否到位,“因為困擾軌道交通建設的根本問題是資金,如果地方具備發展軌道交通的條件,即解決了資金的問題,審批權下放后,會加快軌道交通發展;如果地方的資金解決不了,即使審批權下放了,項目還不是不能上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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