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12月5日公布。這一由環保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印發并獲國務院批復的文件規定,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等直轄市以及15個省會城市在內的共計47個城市,將嚴格限制鋼鐵、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行業中的高污染項目。
規劃要求,重點控制區禁止新、改、擴建除“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電廠,嚴格限制鋼鐵、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行業中的高污染項目。城市建成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市轄區禁止新建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煤電、鋼鐵、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業中的高污染項目。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張明森5日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控制污染”到“控制項目”,《規劃》的新提法意味著,沿海石化企業過去達標排放乃至領先治污的做法可能行不通了,還將面臨“零排放”的巨大壓力,這對石化行業有兩大影響:一是加速國內大型石化企業向周邊發展中國家梯度轉移,二是將加劇國內石化企業面臨的國際競爭壓力。
為了推動這項工作,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華林在發布會上回答《經濟參考報》記者提問時說,《規劃》創新了三項大氣環境管理政策,一是要把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以總量定項目;二是對“三區十群”控制煤炭消費總量,也就是能源消費總量的擴張只能以加強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利用為前提;三是在過去新增污染物“等量替代”的基礎上提出了“倍量削減替代”,比如新項目增加1噸污染物,老項目就要同時減少1.5噸或者2噸污染物,實現既增產又減污。
根據相關規定,對未通過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關單位不得供水、供電。
趙華林認為,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如果大氣污染十分嚴重,又要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方面的政策要求,繼續密集上馬這些高污染項目的空間就變得越來越小了。
《規劃》還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立重大項目的環評會商機制,即對區域大氣環境有重大影響的火電、石化、鋼鐵、水泥、有色、化工等項目,要以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重點產業環境影響評價為依據,綜合評價其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征求項目影響范圍內公眾和相關城市環保部門意見,作為環評審批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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