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很大的弱點是,一輩子不大愛交朋友。喜歡特立獨行,工作之余喜歡獨處。呼朋喚友,拉幫結派時少。有人說與我的血型有關,比較各色。但一輩子畢竟與人為善,自認為與我算得上朋友的,倒也不少。
讓我真正體會朋友這個詞的意義的,是在我06年倒霉的時候。那個時候,原來企業(yè)的老板為了治我于死地,竟動用了司法工具,雙管齊下,在長達7個月的時間里,堂堂共產黨的司法機構竟然成了這個企業(yè)的御用工具,幾乎每個月把我叫去一次,非要查出點問題不可━━據說他們很奇怪,“一個當了五六年總經理的人就不信一點問題都沒有”。在皇城根兒下,居然還有如此有罪推斷的司法機構,大大出乎我的意料。雖然明知自己清白、無辜、終究沒事。但一位朋友提醒了我:在中國,冤枉一個人算什么?劉少奇、彭德懷又怎么樣?為了救贖自己,為了躲避可能的拘留,和妻子開始尋找一切能幫忙的朋友。
能證明我清白的,首先是與我共事的同事們,尤其是在原來的公司里仍然身處要職的同事們,我們共事最短五年半,長的有20年,他們大都是經我多年栽培和提拔的,他們的股票大都是我向大股東爭取的,有的連妻子都是我的愛人給介紹的。當我和我的愛人請他們證明一個極為簡單事實的時候,他們或者直接拒絕,或者支吾躲避、唯恐惹禍上身。更讓人想不到的是,大股東捏造一個莫須有的證據之后,他們居然一一簽字,這是我最難以接受的。不必說知恩圖報,甚至在事情未明之前保持沉默都可以理解,但明知害人仍然去做,事后有一萬個解釋都無濟于事了。慶幸的是,人間總有良知在,其中有兩位同事在那個關鍵時刻毫不猶豫向司法機構寫出證言,證明我的清白。經此一事,我把這兩個人以及當時沒有投井下石的,都當做朋友。
我一位遠在哈爾濱的高中同學得知此時,比自己的事情還急,幾乎一天一個電話,為我們推薦律師,提供各種可能有用的關系渠道,他還這樣安慰我的妻子:“玉琢不會有事,我了解他。要說我們這些政府官員吃點、喝點都有可能,玉琢連這個都不會有。”他介紹的一位律師朋友,后來成了我們正確分析形勢,采取正確對策的最重要的謀士。在那個時間段,我只能靠愛人與外部聯(lián)系、奔走。愛人的頭發(fā)開始脫發(fā),其壓力之大可想而知。此時,我大學的一位女同學從唐山經常打電話給她,起到很大安慰和溫暖的作用。
在我需要躲避無妄之災的重要時刻,我首先想到的居然是遠在大連的一位業(yè)務伙伴。他得知我的情況,沒有表現出半點為難之色,在他那里住了四天,他每天抽出大把的時間陪我吃、陪我玩,試圖讓我忘記眼前的憂愁。當我要到三百公里之外的哥哥家住幾天的時候,他不顧自己的嚴重感冒、發(fā)燒,親自駕車送我。后來他才告訴我:“你知道那天為何帶一位同事一起上路的嗎?你一定以為是我為了路上解悶兒,或者怕路上累著,其實都不是。我是準備一旦因為你出事了,我的車好有人開回去。”
其實我能堅定的加入金風,也與此時有點關系。我到金風報到的第十一天,公安局就來電話傳喚我,金風的主要領導人得知后是這樣告訴我愛人的:“李總只要在金風干一天,就是金風的人。需要錢,寫個條子就可以。需要律師,馬上安排去商量案情。”果然,第二天一位律師就趕到我躲難的賓館。我在金風工作期間雖然也遇到許多的困難,但我堅持下來,其中的一個因素,就是金風對我的知遇之恩。
在幫助我的人里面還有兩個重要的人物,是我在四通時的同事和領導,他們聽了我愛人的哭訴,利用一切社會關系積極為我奔走。在一次司法機構的朋友聚會上,我的老領導用這樣的話為我解脫:“聽說你們最近在處理李玉琢的案子,他與我共事八年,我很了解他的人品。如果有事,我絕不袒護;如果沒事,希望各位不要為難他。”后來因為這個案子反而成了我們朋友的一位當時在場的司法部門負責人告訴了我們這個情況,我對此一直覺得感激與不安。
所謂不安,是因為在我的《我與商業(yè)領袖的合作與沖突》一書中,我還幾乎把他描寫成一個“壞人”。但關鍵時刻,他說了公道話,而且起了作用。
今天我寫這篇文章,是為了永遠記住那些難得的朋友們。同時也提醒自己,真正的朋友不是在平常的日子里與你稱兄道弟的人們,而是那些在面臨危險時還能助你一臂之力,還能送來同情、安慰與溫暖的人們。而對于那些無論出于何種原因對不起你的人們,忘記他們,讓他們自己去慢慢體會人間的正義、良知與真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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