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永祥糧食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披露了招股說明書,不過記者在翻閱招股書時發現,永祥機械存在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股東出資涉嫌違反公司法以及土地房產幾乎全部用于資產抵押等問題,能否順利過會尚屬未知之數。
硬傷一: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
據永祥機械招股書披露,公司自2011年4月起才開始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如果永祥機械今后被要求補繳拖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那么該公司最多應補繳住房公積金約341.4萬元,相當于公司2011年2880萬元凈利潤的11.85%。更為不妙的是,證監會在今年加大了對擬上市公司社會責任的考察,華致酒行、雄帝科技等公司IPO被否均與公積金繳納不規范有關。
硬傷二:股東出資比例不合規
《公司法》二十七條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但招股說明書顯示,永祥機械1998年6月成立時的注冊資本為1188萬元,按照《公司法》規定,貨幣出資部分應至少為356.4萬元,而永祥糧食機械設立時,貨幣出資額部分合計僅為76萬,不足356.4萬元的最低限額,不符合《公司法》對股東出資的基本要求。由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八條明確規定“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這無疑對股東出資比例與《公司法》有沖突的永祥機械的IPO前景蒙上了一層陰影。
硬傷三:多數固定資產被抵押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永祥機械已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權的面積分別為80382.45平方米和178617.33平方米,占當期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權總量的比例分別為98.55%和99.87%。已抵押的機器設備共356臺,賬面凈值1611.79萬元,占當期全部機器設備凈值的65.35%。業內人士指出,由于多數固定資產被抵押,發行人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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