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技術層面看,光伏發電的成本下降很快。但目前的價格仍在每千瓦時1元以上。發電成本過高,仍是光伏內需擴張的最大制約因素。成本的降低一方面依賴于規模的擴大,一方面依賴于技術的進步。這些也需要時間。
當然,無論從行業發展角度,還是從節能減排角度,我國光伏市場的拓展勢在必行。但這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光伏行業應當充分認識到其中的艱辛,做出正確的市場判斷和發展決策,積蓄力量,做好準備,以待下一個“春天”的到來。
調結構造血能力需加強
力度可觀的扶持措施,讓苦苦掙扎的光伏企業感到了一絲暖意。但是,這些都尚未改變我國光伏產業“兩頭在外”的困難境地;同時,在政策制訂和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須解決的問題。
去年,在光伏電池快速降價的同時,政策提出的是高額補貼,再加上地方的項目核準權限,引發西部數省區的大規模光伏電站建設熱潮。但因為與光伏中長期規劃和電網建設銜接不力,“大躍進”式搶建的光伏電站面臨閑置“窩電”的嚴峻形勢。因此,很多專家都把目前的扶持措施定義為“輸血式”的補貼,政策的精確性也不足。實踐中,一些沒有競爭力的企業,通過種種手段也能領到補貼。本為刺激企業發展能力的補貼,反而成了維持落后生產力的推手。
與此同時,扶持政策的系統性、協調性也有待加強。“目前政府支持更多停留在發電補貼上,而對于明確光伏發電強制性市場份額以及對光伏系統給予貸款、稅收及財政方面的支持尚無明文規定。”柳卸林表示,政府有關部門在補貼光伏項目的同時,應該通過更為合理的制度設計,提高產業發展決策的科學性,將救市與促進產業升級,提升我國光伏產業核心競爭力結合起來。
“現階段新能源發展離不開政府補貼,但補貼政策要破除行政因素,體現效率原則,引進競爭機制,這樣才能激發企業自身的造血功能。”中投顧問產業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李勝茂在接受采訪時指出,首先要實現總量控制,每年的補貼力度一定要和光伏發展的目標結合起來,而發展目標的制訂,又要和電網的消納能力結合起來。其次,要用光伏發電的補貼設計出一種優勝劣汰的機制,讓有限的資金運用到有真正核心競爭力的企業上。更為重要的是,光伏產業的發展一定要把目標放在惠及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上去。
擴內需產業鏈條待拉長
一個產業在初期、中期是需要政府補貼的,否則這個產業發展不起來。“但是一個產業,太陽能也好,風電也好,如果長期還是靠政府來進行補貼,這個產業是沒有前途的。”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秘書長歐陽昌裕曾這樣告誡光伏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