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煤炭行業發展面臨的形勢更加復雜,各種困難和挑戰更加嚴重。
從國際環境看,一方面,世界煤炭開發利用技術不斷進步,為煤炭工業集約化、多元化、潔凈化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主要煤炭資源大國為促進經濟發展,主動擴大國際合作,為我國煤炭工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帶來了機遇。另一方面,國際社會碳減排呼聲越來越高,圍繞氣候變化的國家間談判更加激烈。煤炭是我國主體能源,也是高碳能源,控制碳排放對煤炭的生產和利用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從國內環境看,一方面,“十二五”期間我國經濟將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發展,能源需求呈現穩步增長態勢。與之相應的是,我國油氣資源相對不足,煤炭占化石能源資源儲量的94%;煤炭開發利用技術較為成熟,開發利用成本相對低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不足10%,大規模發展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煤炭主體能源地位還難以改變,煤炭消費總量仍將延續增長態勢。另一方面,“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明確總量控制目標和分解落實機制;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抓緊出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實施方案,實行強度和總量雙控制”。經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已經形成。隨著工作方案的頒布和落實,煤炭需求增速將逐步放緩,煤炭在一次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將逐步下降。
從煤炭行業自身發展看,一些不協調、不平衡、不可持續的矛盾和問題依然突出。
一是資源支撐難以為繼。我國煤炭資源雖然總量很大,但人均可采儲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2/3,焦煤、無煙煤等稀缺煤種資源儲量尤其匱乏。資源勘探程度低,儲采比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3。資源回采率低,部分大礦采肥丟瘦、小礦亂采濫挖,資源開發方式難以支撐經濟社會長遠發展。
二是開發布局矛盾加劇。東部資源日漸枯竭,中部資源開發潛力變小,煤炭開發加速向生態環境脆弱的西部轉移。預計到“十二五”末,晉陜蒙地區煤炭產量占全國總產量的比重將由2010年的54%提高到近60%。山東、河南、安徽等省將由煤炭調出省轉為調入省,北煤南運、西煤東運的壓力增大。煤炭長距離運輸的不確定因素增多,特別的是在冬夏季用煤高峰期和遇有極端惡劣天氣時段,煤炭安全穩定供應的難度和風險進一步加大。
三是整體生產力水平較低。煤炭領域很多基礎理論和重大技術亟待突破和創新,煤炭技術裝備的自動化、信息化水平及可靠性程度低,采掘機械化程度和生產效率遠低于先進產煤國家。產學研融合程度較低,專業技術人才嚴重短缺,煤炭生產建設快速增長受到制約。小煤礦數量仍占全國煤礦總數的80%以上,絕大多數裝備水平差、管理能力弱、職工素質低、作業環境差。
四是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全國大中型礦井平均開采深度接近500米,且以年均約20米的已占30%。超過千米的深井達30處。隨著采深增加,煤炭開采條件更為復雜,高瓦斯礦井每年增加4%,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每年增加3%;占1/3產能的煤礦亟需安全改造,占1/3產能的煤礦需要逐步淘汰。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時有發生,煤礦安全生產問題依然突出。去年11月10日,云南省師宗縣私莊煤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5人死亡,煤礦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
五是煤炭開發對生態環境影響大。煤炭開采引發水資源破壞、瓦斯排放、煤矸石堆存、地表沉陷等問題,對礦區生態環境造成危害。煤炭生產完全成本制度尚未建立,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投入不足,一些礦區“舊賬未還、又欠新賬”,給將來發展埋下隱患。資源枯竭礦區環境治理任務艱巨,轉型發展負擔沉重。
六是行業管理不到位。行業管理職能分散、重疊,行政成本大、效率低。大型整裝煤田人為肢解,資源配置與礦區總體規劃缺乏有效銜接。部分企業炒作礦業權,部分地區片面以就地轉化為條件配置資源,資源獲取成本升高,一些老的煤炭企業資源接續尤為困難。行業準入門檻低,一些不具備技術和管理實力的企業投資辦礦,存在安全保障程度低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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